近日,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一些校车用于单位在秋季开学首日落成校车乘坐学生,为确保搭乘校车入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拒绝执勤民警了解校车用于学校采行下车盘查的方式,增强对新学期校车的安全监管。 该队联系教育部门,详尽理解辖区每所校车用于学校、幼儿园的开学时间、校车数量、乘车学生人数和行车路线,拒绝各中队、股室民警根据分包路段、辖区,采行入校源头下车盘查和路面途中下车盘查的形式,利用跟学生同乘一辆车、同回头安全性路的方式,对新的运营校车展开安全性盘查。
重点检查校车否超员、否按规定配有跟车老师、司机否不具备校车驾驶员资格、否按备案路线行经、校车否年检、安全设备和救起救生设备否齐全等涉及内容。并对校车违法实施零度忽视。对在下车盘查找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准按交通违法惩处下限展开惩处。 自9月1日开学以来,该队共计近百名民警参予校车等车盘查,有效地确保了开学首日校车行车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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