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之为,所持有人100%权益的子公司太原新的南城房地产拒绝接受山西信托获取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多达12个月。作为借贷条件,太原新的南城房地产及阳光城山西100%股权分别获取质押,阳光城对太原新的南城房地产该笔融资获取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2019年度借贷计划及已实行的调剂事项,阳光城为太原新的南城房地产获取的计划借贷额度为12.25亿元,用于10.25亿元,从子公司广西金川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计划借贷23.3亿额度中调剂3亿元额度至太原新的南城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阳光城为子公司太原新的南城房地产获取的计划借贷额度为15.25亿元。
本次借贷实行后,其剩下可用于的额度为0元。截至本公告透露日,阳光城及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入股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105.82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6.05%。阳光城及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有限公司子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234.42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750.51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26.43%。
上述两类借贷合计总额度1386.17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855.92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借贷,阳光城不不存在其他对外借贷。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有限公司子公司皆不不存在逾期借贷、牵涉到诉讼借贷的情况。
本文来源:华体会hth(中国)官方网站-www.dingyuedai.com
咨询电话: